微茫灯火共荒村,黄叶漫山雪拥门。
三十九年何限事,只留孤影伴黄昏。
微茫灯火共荒村,黄叶漫山雪拥门。
三十九年何限事,只留孤影伴黄昏。
这首诗作于金哀宗正大五年(1228)。正大四年,诗人由河南镇平令政任河南内乡令,不久,老母病逝,诗人丁母忧居丧于此县境内的长寿山白鹿原乡,此诗写于次年元夕。
正当元夕时节,下了一场大雪。俗有谓“瑞雪兆丰年”,照道理本应心情欢畅,作为久盼人民得温饱的父母官,更应该举酒而预祝来年丰瑞。然而,由于诗人几经避乱流亡,亲眼看到蒙古军的屠城杀戮,目睹了“乱余村落不见人”(《高门关》)的惨状,亲自体会到“六年河朔州,动辄得谤讪”(《别李周卿》)的坎坷与苦衷,因而心情特别沮丧;现在又因母亡居丧,就更是意绪难振了。诗中的暗淡寂苦虽然都是荒村实景,实际也与诗人此刻意绪相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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