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州少年厌原野,狐裘蒙茸猎城下。
虏酒千钟不醉人,胡儿十岁能骑马。
营州歌
- 翻译与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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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:
①营州:唐代东北边塞,治所在今辽宁朝阳。厌:同“餍”,饱。这里作饱经、习惯于之意。狐裘: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,毛向外。蒙茸:裘毛纷乱的样子。“茸”通“戎”。城下:郊野。
②虏酒: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。千钟:极言其多;钟,酒器。胡儿: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、契丹少年。译文:
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,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。
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,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。
- 参考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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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营州歌》赏析
唐代东北边塞营州,原野丛林,水草丰盛,各族杂居,牧猎为生,习尚崇武,风俗犷放。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,富有边塞生活情趣。
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,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,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,而在营州,这些却是日常生活,反映了地方风尚。生活在这里的汉、胡各族少年,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,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,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。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,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,培育了这样的性情,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。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,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,粗犷豪放的性情,勇敢崇武的精神,感到新鲜... [查看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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