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甫之与荆公,盖当同而异,而公则当异而同者也。
当刺谒之相从,以朋友之切磋,极兄弟之友恭。
使合同异之见,而惟是之归,予知其必有以助善政于熙丰也。
林文节参候帖贊
平甫之与荆公,盖当同而异,而公则当异而同者也。
当刺谒之相从,以朋友之切磋,极兄弟之友恭。
使合同异之见,而惟是之归,予知其必有以助善政于熙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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