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古代文学网 > 赏析
《刺巴郡守诗》鉴赏
【注释】:
府记:官府的教令。
请期:请另定交款日期。
见尤:认为有过,加以遣责。
已匮:言钱已用完。

【简析】:
这是东汉桓帝时(公元147年-167年)巴郡(今四川省东部,治江州,今江北县)人民因为苦于重赋,讥刺太守的诗。诗出于《华阳国志·巴志》。原书道:“孝桓帝时,河南李盛仲和为巴郡守,贪财重赋。国人刺之。”
()
热门古诗

本站内容来源于搜索引擎及互联网,如果我们的某些资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。

Copyright © 2023 古代文学网 鲁ICP备15025830号-6